书写为民满分答卷******
树高千尺不忘根。党员干部要把“根须”向下扎根,把脚步向前迈进,不忘为民使命,扛起时代责任,切实做到勤于奉献、担当作为,以“真抓实干”的奋进姿态实现人民群众的向往,当好人民群众的“孺子牛”,书写为民满分答卷。
信念如磐,迈好“为民步伐”。党员干部要以担当作为扛起岗位职责,以全力以赴践行为民使命,用实际行动将“为民初心”深情诠释,用不懈拼搏之姿奏响奋斗“最强音”,始终保持和人民群众方向相同、步调一致,将为民情怀融入实践、化为行动,以务实作风护航人民事业,和人民群众“同轴共转”。党员干部要以人民满不满意、高不高兴反观干事创业的成效,俯身倾听群众的声音,以民声为“向”全面察民情,以民声为“镜”多照自己的“公仆之姿”、多看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以奋发向前之姿迈好“为民步伐”,为群众遮挡风霜雨雪,为群众送去心头暖流,竭诚书写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
砥砺前行,磨砺“担当之肩”。党员干部要自觉把热忱之心转化为担当之行,爱岗敬业、苦干实拼,在为民实践中善解难题、勇创佳绩,明确工作重点、完成工作任务,以会干事、干成事的奋斗姿态推动民生事业再上新台阶。“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党员干部要心怀民生、脚沾泥土,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展调研,用双脚去丈量基层的山水,多走田间地头、厂房车间,做勤快的“泥腿子”,做群众的“自家人”,把民情民意的“第一手资料”收集好。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做坚守岗位、勤勉干事的“螺丝钉”,激发干事热情,办好为民实事。
上下求索,永葆“进取之心”。党员干部要多到实践“大熔炉”里经受淬炼,多磨多练多沉淀,以无私的坚守、无我的境界为民奋斗,时刻都不忘“我是谁”的公仆身份和“为了谁”的使命责任,以“上下求索”的进取之心跨越沟坎、穿过风雨,将工作落实到位,将问题解决到底,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干事成事,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决心办好就业、教育、医疗等群众密切关注的民心工程。党员干部要以孔繁森、廖俊波和黄文秀等时代榜样为人生奋斗路上的闪耀标杆,聚焦“人民所盼”以“我必行之”的姿态去奋斗,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豪情壮志赢得新征程上的新胜利。(李庆)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